时间: 2020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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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是为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,然而有些申请人因为自身原因导致了专利无效,最终让维权行动“白忙一场”。近日,中国(苏州 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就处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......
去年底,王先生向中国(苏州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投诉,称苏州高新区的某家具店侵犯了属于王先生所在家具公司的4项家具外观设计专利,并提交了对方侵权的证据材料。
中国(苏州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后,立即成立合议组对案件进行处理,前往该家具店送达材料,并现场拍照取证调查。审理过程中,该家具店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涉案4个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专利无效申请。今年6月10日,经过审查,涉案的这4项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核定为全部无效。最终,王先生只好申请撤案。
明明应该是自己的专利,为什么最后却被宣告“专利无效”呢?据办案人员介绍,根源还是申请人“太心急”。据调查,本案所涉4个家具外观设计专利,请求人王先生在申请日之前就已经通过网络(抖音视频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朋友圈及微信个人聊天记录)的形式对外发布专利产品信息,能够明显看出他发布信息的目的是为了销售或者推广产品,符合产品销售广告的性质特征。
据此,可以认定产品从发布之日起就处于对社会公众公开的状态。王先生的行为导致了其4项外观设计专利丧失新颖性,因此专利权全部无效。
中国(苏州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发明创造者,在专利申请之前,切勿心急公开自己的“秘方”,以免因提前公开而丧失自己本应拥有的专利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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